愛我
關係越深,我們越需要冒險,和擁抱更完整的對方
多數時候,人們對於愛情,會用分數去比擬,
但是愛情的契合之處,不僅僅是承諾、激情、與友誼三要素,
在愛苗萌芽又被炙熱的心點燃時,其實是一個複雜又精巧的化學反應。
因為愛情與其說是找一個完美的人,
不如說是尋找心中所想像的伴侶樣貌。
我有一個凹凸理論,就是人與人之間總是凹凹凸凸的契合,
在人與人的相處與互動中,
當一個人善於付出,其實就會吸引著一個享受收穫的人;
當一個人多愁善感,其實就會吸引著一個善於安撫的人;
控制狂可能會招來一個容易被他控制的人;
自卑者可能會招來一個慣於貶低別人的人;
當然,這個凹凸理論還有一個世代傳承的概念,
一個人從小到大,
透過養育自己長大的父母,會形塑自己的人格與生活習慣,
像是當父母對金錢的使用與管理,會直接地影響小孩的價值觀,
或是當小孩因為先後天因素,決定不重蹈父母的行為時,
小孩會自主養成對立面的人格與做人處事風格,
像我就是因為擅於控制的媽媽培養出擅於回應要求的孩子。
舉例而言,家暴行為人通常在小時候有受暴經驗,
所以即便他深受其害,但是因為從來沒有其他經驗,
告訴他,其實事情可以有別的可能性和感覺,
使得他在最崩潰與壓力的時候,
就只能走這一條在小時候,就讓他崩潰不已的唯一一條路。
但是!
勿以一個人的身份、資格、背景來論斷他的成長與可能性,
還有太多經歷過創傷的人,有幸且堅毅地選擇成長,
造就了他對於相關議題有更好的處理能力、知識、或經驗,
而我提出僅是在理解一個人做出這種行為模式的身不由己和突破逆境的可能性。
當我們成長的過程中,
我們一直都在學習著定義『自己』和『理想自己』,
所以人類生活就是在認識自己是什麼,然後去實踐這個理想。
然而這同時,我們也必然地形塑,
那我心中的理想另外一半,究竟會是什麼樣子?
偉大的心理學家榮格認為,
我們總是在找尋符合我們內在認定理想男性/女性形象作爲伴侶。
曖昧期的消逝,或許就代表你發現到,
對方是一位活生生真實的人,
而非自己對於伴侶的條件或描繪,
不能再一昧地把對方套在自己要理想模板,
少一點就要他補足,多一點就希望他砍掉,
只要有一方不願意放下草圖,
仍舊在兩人之間隔著張紙,
讓兩人的靈魂無法對視,
這樣或許可以再一起,但我想這種沒有共鳴的關係不叫愛情。
愛情需要的不是條件,而是契合,
齒輪不需要多大多昂貴成分多好,
而是兩個人在生活相處中的各方面的凹凹凸凸是否合拍。
人生下來本來就會有形形色色不同的特質,
但這個很愛評價人的社會確實不喜愛某些特質,並讚揚特定特質,
像是內向者、多愁善感者、悲觀者、隨和者都不太被讚揚,
或是默默地有種感覺是希望你可以更積極進取。
我認為在社會闖蕩哪有不挨刀哪能沒本事,
當然可以公領域社交與工作場合中訓練自己『積極進取』,
如榮格所說我們總是帶著面具在進行表淺的社交活動,
但當牽涉到與靈魂有關的愛情時,
請冒險、請勇敢,嘗試脫下自己的面具,
進入到更深層的自我、理想我、與夢中情人層次,
擁抱自己原初的本質,去尋找一個可以與自己共鳴與牽引的人。